壹、依解釋的主體和效力不同,分為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學理解釋;依解釋的方法不同,分為文意解釋、邏輯解釋、系統解釋、歷史解釋。
二、依解釋的尺度不同,分為限制解釋、擴充解釋和字面解釋;依所解釋的淵源不同,分為對成文法的解釋、對習慣法的解釋,對判例的解釋。中華人民***和國民法的立法解釋權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司法解釋權屬最高人民法院。
三、民法提供了社會活動最普遍、最常用、最活躍的法律規範群體,它們構成我國法律體系的基礎,也構成我國社會最壹般的法律保障。民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壹部重要的部門法律,其內容博大精深,是萬法之基礎。中國民法的現代化作為壹系列復雜社會因素促成的產物,具有其深刻依據,且不可逆轉。實現法律的現代化,以現代化的法律促成並維護社會的現代轉型,已成為中國法治建設的不歸選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