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全國教育系統信息管理系統如下:部署與啟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工作方案。
壹、工作重點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做好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應用的整體規劃、組織部署和統籌協調工作,確定教師基礎信息指標體系和業務管理功能使用路徑,做好系統啟用部署作、人員培訓工作、信息采集督促審核、系統應用指導服務工作,確保教師系統部署與啟用工作有序開展。
完成教師系統建設與應用的核心任務:采集全國各級各類教師基礎信息,實現聯網運行,為每壹名教師建立電子檔案,確保教師“壹人壹號”。
推動教師信息動態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推進教師系統應用,整合我省現有教師隊伍管理和教師培養培訓等業務平臺,打造教師工作綜合性應用系統,實現基礎信息管理、業務管理與教師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分工
省教育廳負責統籌開展全省教師信息采集和系統應用工作,具體組織各省轄市及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廳直各學校教師信息采集工作作。
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地教師信息采集和系統應用工作,具體組織幼兒園、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信息采集工作。
高校附屬的幼兒園、中小學校教師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由所屬的高校負責組織。
三、采集範圍
(壹)學校範圍。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幼兒園。
(二)教師範圍。學校在編教職工和簽訂壹年以上合同的教師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教職工。離退休教職工信息不采集
(三)信息範圍。根據學校類別不同,相應采集教師基本信息、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崗位聘任、教育教學、培訓研修等方面的基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