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安全風險等級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壹般風險和低風險,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
國務院安委辦2016年10月9日印發《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要求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進壹步強化隱患排查治理,盡快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和規範,完善技術工程支撐、智能化管控、第三方專業化服務的保障措施,實現企業安全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領導有力、部門監管有效、企業責任落實、社會參與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產整體預控能力,夯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堅強基礎。
壹是著力構建企業雙重預防機制。各地區指導推動各類企業制定科學的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組織專家和全體員工,全方位、全過程辨識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人員行為和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科學評定安全風險等級,建立企業安全風險數據庫,繪制企業“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根據評估結果,從組織、制度、技術、應急等方面對安全風險進行有效管控,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於受控範圍內。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加強風險教育和技能培訓,在重點區域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現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
二是健全完善雙重預防機制的政府監管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標準規範、行業規範,各省級安委會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整體評估,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實行差異化、精準化動態監管。組織對公***區域內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繪制區域“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加強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嚴格高風險項目建設安全審核把關,明確高危行業企業最低生產經營規模標準,推進提升企業整體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強化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撐。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動建設壹批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程、保護生命重點工程和隱患治理示範工程,大力推進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建設和部門聯合懲戒,深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抓緊建立功能齊全的安全生產監管綜合智能化平臺,加強遠程監測、自動化控制、自動預警和緊急避險等設施設備的使用,逐步實現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信息化管理。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示範帶動、教育培訓、輿論引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