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請對象: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支持誠信守法、品學兼優、具有創新創業精神、勇於挑戰自我的大學生進行創業實踐。?
基金申請對象範圍列入自主擇業範圍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屆畢業生和畢業兩年之內的大學生(含碩士、博士研究生和歸國留學生);在讀碩士、博士研究生;基金申請條件:申請人需為中國國籍,並全職創業;申請人需擔任企業法人,創業企業需註冊在上海,原則上需註冊在受基金會委托的相關孵化器內)。
創業基金會以培育創業環境、播撒創業種子、激發創業力量為使命,聯合社會各界開展創業資助、創業教育、創業倡導等業務,迄今已建立了23個分會及專項基金,形成了全方位支持創業實踐、培養創業人才、傳播創業文化的工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