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政策,是中國實行的壹種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夫婦允許生育“二胎”。因為是二孩政策,故第壹胎為多孩時,不可生第二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夫妻,經批準,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壹)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壹個女孩的,但壹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壹方從事工商業壹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壹年以上的除外;
(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壹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壹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壹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壹人);
(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壹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七)壹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八)壹方未生育過,另壹方再婚前已生育壹個子女的;
(九)壹方未生育過,另壹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
(十)已生育壹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十壹)壹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壹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