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動報備行程。凡11月22日以來有浙江省寧波市旅居史、12月1日以來有浙江省紹興市旅居史、12月3日以來有浙江省杭州市旅居史的入湘返湘人員,14天內有其他中高風險區所在地市或有本土疫情發生的地市旅居史的入湘返湘人員,以及與已公布的病例活動軌跡有重合的、同乘交通工具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群,請第壹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按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
二、主動開展核酸檢測。外省入湘人員均需查驗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和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從14天內有本土疫情發生省份入湘返湘的人員,均需查驗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在抵湘後24小時內做壹次核酸檢測。建議其他省份入湘返湘人員到達我省第壹目的地時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者在抵湘後24小時內做壹次核酸檢測。
三、關註健康碼。請廣大群眾密切關註官方發布的疫情信息和病例活動軌跡,持續關註自己和家人的湖南省居民健康碼顏色,壹旦發現健康碼為紅碼或者黃碼,應第壹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配合落實相關防控措施。湖南省居民電子健康碼紅碼人員原則上就地隔離,根據調查情況采取防疫管理措施。黃碼人員應按照當地要求持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方可有序通行,但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前往公***場所等人群聚集區域。
四、合理規劃出行。請廣大群眾合理安排出行。堅持非必要不跨境旅遊,不前往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省旅遊。如非必須,不要前往有本地疫情報告的地市。必須前往的,需提前向所在社區、工作單位報備,出行前註意查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自備充足的個人防護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措施;返湘後,應主動向所在社區和工作單位報備相關情況,配合做好各項防控措施。
五、做好個人防護。請廣大群眾時刻保持良好的個人防護意識,養成隨身攜帶口罩,科學規範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安全社交距離的衛生習慣;不紮堆、不聚會,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六、堅持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請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及以上級別口罩,及時到就近的發熱門診進行排查和診療,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
七、及時接種疫苗。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是預防控制新冠肺炎傳播的最經濟、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壹位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請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條件的群眾積極主動參與新冠病毒疫苗接種,攜手***築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