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請條件
1.建設項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環境保護標準的要求,符合國家和河南省的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條件和環境管理要求;
2、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件、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齊全。
第三,處理材料
1,建設單位正式申請文件(電子版1份);
2、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電子版1份);
3、公眾參與過程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的環評文件全文及公眾參與(過程和結果)的證明材料。
擴展數據: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參照第四條及以下原則提出分級審批建議,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抄報環境保護部。
1.有色金屬冶煉和礦山開發、鋼鐵加工、電石、鐵合金、焦炭、垃圾焚燒、發電、制漿等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省環保廳審批。
2、化工、造紙、電鍍、印染、釀造、味精、檸檬酸、酶制劑、酵母等汙染嚴重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由省級或地級市環保部門負責審批。
3、法律法規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管理另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