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分公司的日常工作,根據業務需要,我公司決定在XX市設立分公司,代表公司從事XX工作。根據《公司法》及總行對分行管理的要求,我行委托XX為我行提供身份證號碼為:XX×××××××××××××××××××××××××××××××××××××××
1,業務介紹;
2.代表XXX總公司進行談判協商;
3.根據特別授權代表總行簽署合同(簽署合同前應獲得總行特別單獨授權);
4.員工錄用(可選):代表公司錄用員工,並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本委托書有效期自2000年月日至2000年月日。
分行地址:
聯系電話(手機):
單位名稱(公章)
日期年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