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進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壹、通過手機瀏覽器進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或者直接搜索系統名稱,找到並訪問官方平臺。確保接入官方或權威渠道,確保信息安全。
第二,註冊或登錄賬戶
如果企業沒有在系統中註冊賬戶,需要先註冊。註冊過程通常需要提供企業的基本信息,如企業名稱、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等。註冊企業直接登錄賬號。
三、選擇年報申報入口
登錄成功後,在系統中找到“年報申報”或類似名稱的入口,點擊進入。
第四,填寫年報內容
根據系統提示逐步填寫年報內容。年度報告通常包括企業的基本信息、股東信息、經營狀況、財務數據等。在填寫過程中,註意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動詞 (verb的縮寫)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有些年度報告可能需要相關證明材料,如財務報表和納稅證明。企業需要將相關證明材料拍照或掃描後按照系統要求上傳。
不及物動詞提交年度報告並確認。
填寫完所有內容並上傳材料後,點擊“提交”按鈕,向系統提交年度報告。提交後,系統會生成年報預覽,企業需要仔細核對內容,確保無誤後再確認提交。
七、關註審計結果
提交年度報告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年度報告進行審核。企業應當關註審核結果,必要時根據審核意見進行修改並重新提交。
總而言之:
用手機申請企業年報,是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其他地方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使用手機瀏覽器訪問相關網站,註冊或登錄賬號,根據系統提示逐步完成填報年報、上傳材料、提交審核的過程。企業需要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並關註審核結果,以保證年報申報的順利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64條規定: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8條規定:
企業應當於每年6月30日至1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當年註冊的企業,從次年起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9條規定:
企業年度報告包括:
(壹)企業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信息;
(二)企業開業、關閉、清算等存續情況;
(三)企業設立和購買股權情況;
(四)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情況;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動情況;
(六)企業網站和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七)企業職工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擔保、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信息。
前款第1項至第6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公開,第7項規定的信息應當由企業公開。
經企業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查詢企業選擇不公開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