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節就要到了,新年也要到了。知道像我這種中年婦女壹般都不會收到什麽禮物,我決定給自己送壹個。
事實上,這不是我第壹次幹這種事兒啦!我實在也不覺得自己送自己禮物有什麽不妥。
有壹年過生日恰好出差在濟南,晚上壹個人去泉城路吃“盛記”,壹個肉夾饃,壹碗鴨血粉絲湯而已。走到珍珠泉附近,看到壹家小店燈火通明,就進去買了個鑰匙包,大紅色,現在還在用。
還有壹年過生日我去獻了血,拿到“獻血證”的小紅本,就像得了個獎狀被老師貼了朵小紅花,覺得自己是做了件“有意義”的好事,全然忽視了那200CC好像是硬擠出來的、後兩個月大姨媽都不正常的事實……哦,這是我幹過的最後悔的事,之壹。
還有。三八節給自己買過衣服,兒童節自己去吃過麥當勞,情人節給自己買過玫瑰花(壹枝而已),去年平安夜壹個人去看了《尋龍訣》……
作為壹個心存些許浪漫情懷的曾經的文學青年,當然需要些儀式感來證明壹些事情。
比如多年前也會提醒他:明天是我們結婚紀念日啊!妳送我什麽禮物?
他回:明天也是我結婚紀念日!……
比如妳說:明天是我生日,妳不買束花送給我?
他道:壹朵玫瑰花5塊錢,買那個做什麽?還不如買點吃的……
然後,明天下班回家,看到家裏多了盆仙客來!10塊錢買的,說“能開好多天”。從那以後,我看到“仙客來”三個字都覺得她等於玫瑰花!
比如情人節到了,妳問:情人節,妳準備送我什麽禮物?
人家說:妳是我老婆又不是我情人,過什麽情人節?!
說得都對啊,我當然理屈詞窮無言以對……長此以往啊,親們,還會對“收到禮物”這種事抱什麽希望嗎?沒禮物正常,有禮物反倒覺得奇怪。
其實,倒也不是沒送過禮物,只是上面的情形記憶太深刻,便忽略了曾經收到過禮物這種事情罷了。
我有個朋友前兩天剛在朋友圈曬自己送給自己的花,說是司機師傅給單位買花,順便讓人家給捎了壹束。文友熊宴曾寫過壹篇文章《為什麽不能自己買花戴?》,她自己在網上訂了三個月的花,周圍人好奇者有打趣者有說風涼話的也有……作為壹個美艷少婦,她說“能夠帶給壹個人幸福感的從來不是人和事,而是自我的充盈和豐富。”她也決定再給自己訂壹年的花。
所以,我在京東買了個Kindle,當作送給自己的聖誕禮物。
下載的第壹本書會是什麽呢?這也是儀式感的壹部分!買Kindle之前,我本來已經把想看的幾本書加到了購物車,臨時改變了主意。
電子書比紙質書便宜太多了。
在Kindle上買了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冬牧場》和《九篇雪》,三本電子書才花了十幾塊錢。在此之前,已經讀過她的《走夜路請放聲歌唱》。李娟的散文,連朱天衣也是稱道的,在《我的山居動物夥伴們》還是哪本書裏,提到李娟,用的是推崇的語氣。而朱家三姐妹的文字,也是我今年的最愛。
作為壹個實用主義者,我知道如果我多讀點書,就相當於把買Kindle的錢賺回來了。雖然對數字不甚敏感,這點賬,還是會算的。
目光炯炯聊職場,內心溫暖談人生 丁是丁ID:dsd5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