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倫理不是由國家強行制定和強行執行的,是在信息活動中以善惡為標準,依靠人們的內心信念和特殊社會手段維系的。信息倫理結構的內容可概括為兩個方面,三個層次。
兩個方面
所謂兩個方面,即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前者指人類個體在信息活動中以心理活動形式表現出來的道德觀念、情感、行為和品質,如對信息勞動的價值認同,對非法竊取他人信息成果的鄙視等,即個人信息道德;後者指社會信息活動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及反映這種關系的行為準則與規範,如揚善抑惡、權利義務、契約精神等,即社會信息道德。
三個層次
所謂三個層次,即信息道德意識、信息道德關系、信息道德活動。信息道德意識是信息倫理的第壹個層次,包括與信息相關的道德觀念、道德情感、道德意誌、道德信念、道德理想等。它是信息道德行為的深層心理動因。信息道德意識集中地體現在信息道德原則、規範和範疇之中;信息道德關系是信息倫理的第二個層次,包括個人與個人的關系、個人與組織的關系、組織與組織的關系。這種關系是建立在壹定的權力和義務的基礎上,並以壹定信息道德規範形式表現出來的。如聯機網絡條件下的資源***享,網絡成員既有***享網上資源的權利(盡管有級次之分),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遵循網絡的管理規則。成員之間的關系是通過大家***同認同的信息道德規範和準則維系的。信息道德關系是壹種特殊的社會關系,是被經濟關系和其它社會關系所決定、所派生出的人與人之間的信息關系,信息道德活動是信息倫理的第三層次,包括信息道德行為、信息道德評價、信息道德教育和信息道德修養等。這是信息道德的壹個十分活躍的層次。信息道德行為即人們在信息交流中所采取的有意識的、經過選擇的行動。根據壹定的信息道德規範對人們的信息行為進行善惡判斷即為信息道德評價。按壹定的信息道德理想對人的品質和性格進行陶冶就是信息道德教育。信息道德修養則是人們對自己的信息意識和信息行為的自我解剖、自我改造。信息道德活動主要體現在信息道德實踐中。
有機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