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12315的職責範圍

12315的職責範圍

法律主觀:

12315受理範圍: 1.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2.走私販私的; 3.不正當競爭的; 4.違反合同、商標、廣告等工商法律法規行為; 5.其他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的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法律客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整合建設12315行政執法體系更好服務市場監管執法的意見》第二條 整合原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物價、知識產權等投訴舉報熱線電話,即將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統壹整合為12315熱線,以12315壹個號碼對外提供市場監管投訴舉報服務。市場監管總局統籌全系統12315話務管理工作,統壹管理全國12315熱線數據,強化對各地12315熱線的業務指導,確保各地號碼段合法規範使用,推進各地統壹接聽順利通暢。在省級、地市級設立轄區獨立的12315投訴舉報熱線,分省級相對集中接聽登記、市級相對集中接聽登記兩種模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選擇。縣(區、市)市場監管部門原則上不設立獨立的熱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