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這起殺妻焚屍案在上海市第壹中院開庭。
從庭審現場看到,劉敏的丈夫、被告人嚴豪傑面色憔悴,情緒消極。對於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及犯罪事實,嚴豪傑表示無異議,並請求法庭判他死刑。面對詢問,雖然嚴豪傑知道自己面臨著什麽,但並未表現出過多懺悔。嚴豪傑說:?這些提審什麽的,除了讓我難過外,改變不了我內心的任何想法,就是希望死。?
檢方指控,2020年3月20日8時許,被告人嚴豪傑駕車至上海市浦東新區彭平路其嶽父住處,在二樓臥室內向其妻劉敏索要錢款用於歸還債,遭劉敏拒絕後嚴豪傑至廚房拿水果刀後返回二樓臥室,采用持刀威脅等方法再次向劉敏索要錢款,被拒後持刀連續戳刺劉敏頸部致劉死亡。為毀屍滅跡,嚴豪傑在該臥室內用打火機點燃書本等物引燃屋內物品後逃離現場,致該房樓室內物品及樓房結構嚴重毀損。經鑒定,死者劉敏系生前被他人用銳器戳刺頸部造成左鎖骨下動脈破裂致大失血死亡,並且死後焚屍。
嚴豪傑殺人後,為毀屍滅跡,用打火機將案發現場室內的書籍點燃後放在劉敏床的被子上,引燃室內物品。放火焚燒房屋,致房屋二樓室內物品全部毀損、整棟房屋結構嚴重毀損,燃起的大火對於相鄰房屋及周圍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持續造成威脅,依法構成放火罪,應當數罪並罰。
檢方指控,被告人嚴豪傑故意殺死壹人,又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安全,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檢方當庭建議,判處嚴豪傑死刑。
檢方還提到,通過恢復嚴豪傑手機信息,發現其有4000多條欠款短信。證人證言稱,被發現時,劉敏屍體已經碳化,且身上傷口為貫穿傷。被害人劉敏家屬的訴訟代理人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並發表了希望法庭判處嚴豪傑死刑的意見。
面對檢方的指控及相關證據,嚴豪傑在法庭中表示,對於指控的內容和證據沒有異議。嚴豪傑說:?當天要還25萬du債。早晨我借了朋友的車,想去抵押貸款。但是因為抵押的錢不夠,就想從劉敏那拿錢。但是劉敏不給我,我們發生了爭吵。後來我下壹樓取早餐時,順便拿了壹把小水果刀,想嚇唬她,但是她沒理我。我就壹時沖動捅了她。捅了兩刀後她倒在地上,我又捅了壹刀;還拿走了床頭的錢,因為害怕放了火。給朋友還了車,我就回家和父親說了,之後就去自首了。?
對於被指預謀殺人,嚴豪傑並不承認。同時嚴豪傑表示,支持被害方要求判處他死刑的要求,壹命抵壹命。
庭審持續近2個半小時,將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後,劉敏家屬表示:?只希望能盡快判處嚴豪傑死刑,還我女兒壹個公道,暫時不會考慮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