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經縣組織人事部門核準,浙江省磐安縣部分事業單位計劃面向全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引進計劃和報名聯系人
詳見附件。
二、報名事項
(壹)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學專業、學歷與招聘崗位要求相符。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4、除明確年齡的崗位外,其他崗位的年齡要求原則上掌握在35周歲以內,特別優秀的可放寬到40周歲。
5、凡在學校或工作期間受過處分,或參照《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得報名。
(二)報名時間。分三個階段進行,第壹階段: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第二階段:2017年7月31日止;第三階段:2017年12月31日止。各引才單位可根據報名情況,選擇以上壹個時間段截止報名,進入下壹環節招聘工作。
(三)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通過網絡報名、電話(傳真)報名、參加人才招聘會報名、到引才單位現場報名等方式進行報名。
(四)報名材料。報名時應提供以下材料:《磐安縣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1份;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壹寸照片4張;其他證明材料(如,個人簡歷、工作經歷證明、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榮譽證書、從業資格證等等)。
應聘人員可根據各專業(崗位)的不同條件,選擇應提供的材料。報名時不便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人員,資格審查或組織測試時應將原件送引才單位報名聯系人審查。報名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完整、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資格。
三、其他事項
1、引才單位根據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並將資格審核結果通知報名人員。
2、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多於計劃數的,應通過考試、體檢、政審等方式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等於或少於計劃數的,可通過考試、體檢、政審等方式,也可以通過考察、體檢方式確定擬聘用對象。考試包括筆試、面試、技能測試,引才單位可選擇壹種及以上考試方式。
3、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公正、雙向選擇、擇優錄用”的原則。引才單位開展的每個環節引才工作均需邀請縣組織(招才)人事部門進行監督指導,並及時發布有關環節的工作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4、經過招聘引進各環節後,能勝任本專業工作的擬聘用對象報縣組織(招才)人事部門審核。審核同意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按我縣人才引進政策落實事業編制、工資待遇等事項。
5、需制訂引才工作細則的專業(崗位),由引才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制訂,報縣組織(招才)人事部門審核後實施。本公告未盡事項,由引才單位及主管部門會同縣組織(招才)人事部門***同解釋。
6、監督電話和信息公布網站
中***磐安縣委組織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磐安人才網:
引才單位各主管部門網站:
原標題:浙江省磐安縣部分事業單位2017年度面向全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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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報名表
2017年度浙江省磐安縣部分事業單位面向全國引進專業技術人才計劃及報名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