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嶺,歷任安徽省亳州市(過去為縣級市)公安局北關派出所所長、亳州公安局副局長。
亳州合並三縣成立地級市後,白玉嶺任亳州市公安局巡邏防暴警察支隊支隊長,後該支隊改為特警支隊,其繼續任支隊長。
2009年7月初,亳州市紀委初步調查認定,從1988年到2008年12月,白玉嶺涉嫌收受70余人次賄賂***169萬元、貪汙13萬多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157萬元、違反規定經營獲利107萬元,同時還涉嫌 *** 、毀滅證據等犯罪。
2010年5月18日,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亳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原支隊長白玉嶺涉嫌受賄罪、貪汙罪、徇私枉法罪、 *** 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案進行公開宣判。
壹審判處被告人白玉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受賄款、貪汙款、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