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 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進壹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我市建設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實現“跨越崛起、富民強市”目標提供人才支持。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拔70名縣、科級領導幹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公開選 拔的職位
(壹)面向全 國公開選拔的副縣級領導職位(8個)
1、宣城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1名
2、宣城市城鄉 規劃局總工程師1名
3、宣城市政府 金融工作辦公室(企業上市工作辦公室)副主任1名
4、宣城市發展 和改革委員會總工程師1名
5、宣城市經濟 和信息化委員會(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1名
6、宣城市環境 保護局副局長1名
7、宣城市衛生 局副局長1名
8、宣城市文化 廣電新聞出版局總工程師1名
(二)面向全 市公開選拔的副縣級領導職位(2個)
1、宣城市總工 會副主席1名
2、宣城市供銷 合作社副主任1名
(三)面向全 國公開選拔的副科級領導職位(60個,見附表)
二、資格條件
(壹)面向 全國公開選拔的副縣級領導職位
全國範圍內各 級機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且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備《中華 人民***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須任正科級 職務1年以上(2009年4月1日以前任職) 或任副科級職務4年以上(含任副科級、正科級職務累計4年,2006年4月1日以前任 職);
3、須具有普通 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其中,碩士研究生報考的,任副科級職務年限可放寬1年;博士研究 生報考的,不受任職年限限制,但必須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
4、省轄市管理 的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含中直、省直駐當地企業)的中層正副職管理人員,可分別比照正、副科級職務,報考相關職位(僅限本次公開選拔比照使用);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0年4月1日以後出 生);
6、身體健康;
有關職位的具體要求詳見附表。
(二)面向 全市公開選拔的副縣級領導職位
宣城市範圍內 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備《中華 人民***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曾任或現任 鄉鎮(街道)正職(含人大主席)且任職滿壹年;
3、本科以上學 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0年4月1日以後出 生);
5、身體健康。
(三)面向 全國公開選拔的副科級領導職位
全國範圍內各 級機關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人員且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備《中華 人民***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2、須具有全日 制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部分專業放寬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3、研究生學歷 報考須畢業滿1年(2009年7月之前畢業),本科學歷報 考須工作時間滿3年;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後出 生);
5、身體健康;
有關職位的具體要求詳見附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壹者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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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受過刑事處罰的;
4、有其他不得報考條件的。
三、工作程序
本次公開選拔 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決定任用的程序進行。
(壹)發布 公告。在《安徽日報》、《宣城日報》、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宣城先鋒網(www.xcxf.gov.cn)、宣城市政府 網(www.xuancheng.gov.cn)等媒體發布公 告。公布公開選拔的職位、報名條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 及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由市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 公選辦”)統壹組織。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其中報考副縣級領導職位,每壹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職位數達到10:1的比例方可開考;報考副科級領導職位,每壹職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職位數達到6:1的比例方可開考;若達不到規定比例 的取消該選拔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3日內改報其它職位。
報名時須填寫 《宣城市公開選拔縣科級領導幹部報名表》(可登錄宣城先鋒網下載www.xcxf.gov.cn),並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學歷、學位 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有關任職資 料原件及復印件;(5)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 色照片4張。
本市人員可直接到 市公選辦報名;各縣(市、區)委組織部設立報名初審點,具體負責本縣(市、區)職位報名資格初審。
市外報名者,可直接到市公 選辦報名,也可通過郵寄方式進行報名。郵寄報名須將其身份證、學歷、學位、任職證明、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復印件、報名表、報名照片寄至宣城市委組織部幹部綜合科,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者須如實 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參考資格。筆試前壹周,資格初審合格者,由市公選辦發放筆試準考證。面試前兩周,考生需將本人有關證件材料原件送市公選辦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者,由市公選辦發給面試通知書。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 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後再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壹次。
(三)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以《黨政領導幹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分為公***科目和專業科目。公***科目筆試範圍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學技術及歷 史、國情國力、公文寫作與處理,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特別是運用有關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科目筆試範圍包括選拔職位需要的專業基本知識、專業管理知識和專業政策法規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必須具備的專業素質,特別是運用 專業知識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公***科目和專業科目試卷滿分各為100分,分別按60%和40%加權計算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 每個職位按職位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員,若最後壹名成績出現並列,成績並列者***同進入面試。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將通過媒體公布。
(四)面試。面試采取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在筆試基礎上進壹步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勝任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面試試卷滿分為100分。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測試與評 分,面試小組由有關領導、專家組成。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各按50%加權計算總成績。副縣級領導職位按 職位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副科級領導職位按職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若最後壹名成績出現並列,則成績並列者***同進入考察。考察對象名單將通過媒體公布。
(五)組織考 察和決定任用。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副縣級領導職位考察對象人選,由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考察;副科級領 導職位考察對象人選,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直單位黨組(黨委)、縣(市、區)委組織考察。根據幹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每個副縣級領 導職位由考察組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提出2名建議人選,經市公選領導組研究同意,提交宣城市委常委會研究並差額投票表決,確定擬任人選;每個副科級領導職位由考察組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情況,提出1名建議人選, 經公選領導組研究同意,提交市直單位黨組(黨委)、縣(市、區)委研究,確定擬任人選。縣、科級領導職位擬任人選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如果某職位沒有合適人選,則該職位可以空缺。
對委任制人 員,實行壹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對非委任制幹部,任職滿壹年後仍需進行考核,勝任者繼續任職,不勝任的,按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四、時間安排
(壹)報名時間:2010年4月26日至6月10日。
(二)筆試時間在《宣城先鋒網》上 另行通知。
(三)面試時間在《宣城先鋒網》上 另行通知。
五、紀律和監督
本次公開選拔 工作,由市、縣兩級紀委(監察局)進行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嚴格執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開選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壹經發現,嚴肅查處。監督舉報電話:0563-3023986,0563-12380。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公選辦負責解釋。市公選辦辦公地點:市委組織部幹部綜合科。聯系電話(傳真):0563-3029056。
通訊地址:安 徽省宣城市委組織部幹部綜合科
郵政編碼:242000 電子信箱:xczzbzhk@126.com
宣城市公開選 拔領導幹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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