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查到這是壹篇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於2019年7月12日交的申請費。
需要註意的是:目前該專利申請並未獲得授權,也就是說他並沒有專利權,因此他在產品上宣稱“專利產品,仿冒必究”的行為並不合適
另外,該產品在未授權前即向市場推廣,也有壹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