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簽訂購房合同壹般需要支付首付款,這是壹種法定的擔保方式,旨在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確保債權得以實現。簽訂合同時,定金必須以書面形式約定,定金的數額和交付期限也要約定。給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就要加倍向對方履行債務。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按照約定收回。押金不具有雙倍返還的性質。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既然夫妻共有財產,那麽和夫妻任何壹方簽訂合同都是可以的。特別約定房屋產權歸妻子壹人所有的,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簽署財產協議,或者作為妻子的單獨產權進行公證。購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證合同的順利進行。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同意預先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受送達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銷、分散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壹)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