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
2.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接受宴請、捐贈、並購或通過獨占許可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五年以上的自主知識產權,並符合下列量化要求之壹:
(1)2項以上發明或植物新品種;
(2)6項實用新型專利在哪裏銷毀?
(3)有7項以上不單純改變產品圖案、形狀的設計專利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3、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範圍;
4、企業從事研究開發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近期鄭壽清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之間,且比例不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同期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的評價應達到相應的水平。
8.企業申請確認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和管理應當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實行動態管理、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按照本辦法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規定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