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達標考核的條件。
1.依法取得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應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
2.安全生產標準化開展1年(含)以上,按規定開展自評,自評得分在80分(含)以上,各A級要素自評得分在60分(含)以上;
3.申請日前1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爆炸、火災、泄漏、中毒事故。
(二)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達標考核的條件。
1.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價並連續運行2年以上(含)的,或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價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經市安監部門批準,可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價;
2.申請之日前3年內發生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使用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達到壹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經營活動5年以上(含)且無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或涉及10人以上的重傷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爆炸、火災、泄漏、中毒事故。
(三)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壹級企業評定的條件。
1.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價並連續運行2年以上(含)的,或設備、設施、安全管理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經集團公司推薦、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同意後,可申請壹級企業評價;
2.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發生重傷10人以上(含承包商事故),或發生爆炸、火災、泄漏、中毒事故(含承包商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
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評級管理及工作程序
(壹)評估管理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制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公布安全生產標準化壹級企業名單。自治區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轄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制定二級、三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指南,公布轄區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名單。地級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公布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名單。
(2)評估機構、
自治區安監局委托廣西化學品登記辦公室負責我區二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申請企業的評審工作。地級市安全監管局可以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確定壹家評估機構負責本地區三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化申請企業的評估工作,或者自行組織專家進行評估。不具備建立評估機構條件的地區,可以委托自治區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3)申請和評估程序
1.企業應符合《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10以下簡稱《基本規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08以下簡稱《通用規範》)、《氯堿生產企業安全標準化實施指南》(AQ/T3016-2008)和《合成氨生產企業安全標準化實施指南》(AQ/t3008)
2.企業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標準化進行自我評價。企業由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有關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工會、其他有關部門和職工參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基本規範和通用規範,按照《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考核評分辦法》和本標準化指南的內容進行現場考核評分。
3.企業評估應用程序
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的企業應向自治區或地級市安全監管局提出書面評價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評估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評估評級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
(3)企業自我評價報告;
(4)企業所在地安監局意見。
申請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企業應填寫申請表壹式三份,提交所在地縣(市、區)、設區市安全監管局審核並加蓋公章。之後1份報送地級市安監局備案,2份根據需要報送自治區安監局。
申請安全生產三級標準化的企業應填寫申請表壹式三份,報當地縣(市、區)安監局審批並加蓋公章。之後1份報縣(市、區)安監局備案,2份根據需要上報地級市安監局。
4.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確認是否受理企業申請。
5.安監部門委托評估機構或組織專家制定評估方案,成立評估小組。
6.評估小組實施現場評估。
(1)受理企業申請後15日內組織評估小組進行評估;
(2)確定現場評審日程,制定評審計劃,提前5天通知企業;
(3)根據企業規模確定現場評估時間,壹般為1 ~ 3天。
7.評價小組應提交評價報告及相關附件(評價通知、評價計劃、評價記錄表、不符合報告、首次和最後壹次會議考勤表等)。)評價後7個工作日內到安全監管部門或評價機構。
(3)批準和認證
二級安全標準化審批發證:廣西化工註冊辦對考核組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報自治區安監局業務處,經自治區安監局行政許可審批會議批準後,確定企業的考核評級結果。自治區安監局將為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頒發安全標準化二級標準證書和牌匾,並定期公告。
三級安全標準化審批發證:各地市相關部門對考核組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報地級市安監局審核批準後,由地級市安監局為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頒發三級達標牌匾,報自治區安監局備案並定期公告。
評估小組將在評估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發出《安全標準化評估不合格通知書》。企業接到安全標準化考核不合格通知後,整改後可以重新申請。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等級證書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設計監制,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