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代碼:564考試機構:天津大學學制:2年學費:5800/2年。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業成績
課程類別
考試模式
可替換的原計劃課程(學分)
1
1180
中國近代史綱要
2
義務的
口試
2
1181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四
義務的
口試
三
0049
俄語(2)
14
選擇任何壹扇門。
口試
0244
日語(2)
14
口試
0359
英語(2)
14
口試
四
0094
公司法
四
義務的
口試
五
0121
國際私法
四
義務的
口試
六
0127
合同法
五
義務的
口試
七
0455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四
義務的
口試
八
0463
勞動法
四
義務的
口試
九
0474
知識產權法
四
義務的
口試
10
0586
法律文件寫作
三
義務的
口試
11
0588
國際經濟法導論
六
義務的
口試
12
0671
婚姻和家庭法
四
義務的
口試
0095
公證與律師制度
三
口試
13
14
15
0229
票據法
三
隨意選三門
口試
0445
保險法
三
口試
0449
房地產法
三
口試
0614
外國法律制度史
四
口試
0627
中國法律思想史
四
口試
16
4536
法學畢業論文
及格
實踐
以下課程為高考附加課程。
17
0209
民法科學
七
駕考
口試
18
0211
民事訴訟法學
五
駕考
口試
19
0320
憲法學
四
駕考
口試
20
0333
監獄管理學
七
駕考
口試
憲法法律(1)
21
0557
法學
七
駕考
口試
法學基礎理論(7)或法理學(1) (7)
註:1。應用條件:
(1)學科為哲學(01)、經濟學(02)、法學(03)、教育學(04)、文學(05)、歷史學(06)、管理學(11)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直接報考。
(2)其他學科國民教育系列或以上畢業生,須選修民法學、民事訴訟法、憲法學、刑法、法理學五門課程中的任意兩門,方可報考本專業。
2.考生可以不考外語,但必須選修三門及以上課程,不低於12學分。
3.自考律師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時:
①不允許選修“法律文書寫作”這門課,但在選修課中必須選修另壹門課。
②已通過的《婚姻家庭法(二)》課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壹)》。
③婚姻家庭法(二)不及格,可以考婚姻家庭法(壹),或者在選修課中另選壹門課,不考婚姻家庭法(二)。
4.律師專業自考畢業生通過了可以代替本專業壹門選修課的“中國法制史”課程。
5.已被采用的國際金融法、國際投資法、犯罪學、羅馬法、國際關系史、自然科學導論、法學、外國憲法、專利法和商標法、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課程均可替代本計劃中的選修課。
6.通過“婚姻法”課程的自考法學畢業生,可免考本專業的“婚姻家庭法(壹)”。
7.自2008年6月5438+10月起,公共政治課程調整為《中國近現代史綱要》和《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兩門課程。原專業計劃中采用的“毛澤東思想概論”可替代“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課程;原專業計劃中采用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可以替代“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