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有保護自然環境和維護當地人民生活雙重責任的旅遊活動。生態旅遊:以有特色的生態環境為主要景觀的旅遊。是指以可持續發展為理念,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前提,以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準則,並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和獨特的人文生態系統,采取生態友好方式,開展的生態體驗、生態教育、生態認知並獲得心身愉悅的旅遊方式。註重生態系統完整性,應在非生物因子和生態過程等方面加強生態系統完整性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第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發揮農村資源和生態優勢,支持特色農業、休閑農業、現代農產品加工業、鄉村手工業、綠色建材、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康養和鄉村物流、電子商務等鄉村產業的發展;引導新型經營主體通過特色化、專業化經營,合理配置生產要素,促進鄉村產業深度融合;支持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農村創業園、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重點村鎮等的建設;統籌農產品生產地、集散地、銷售地市場建設,加強農產品流通骨幹網絡和冷鏈物流體系建設;鼓勵企業獲得國際通行的農產品認證,增強鄉村產業競爭力。發展鄉村產業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產業政策、環境保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