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面:申報企業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全稱,並加蓋公章;
2.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需法定代表人親自簽名並加蓋公章;
3.企業基本情況按工商營業執照內容填寫,開戶銀行及賬號按照實際情況填寫;
4.相關人員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開始連續填寫,從事工程建設工作年限要與簡歷中的任職情況壹致;
5.企業出資人中,註冊造價工程師人數不低於出資人總人數的60%,且其出資額不低於企業註冊資本總額的60%;
6.企業專職專業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年齡(出資人除外);
7.企業新申請工程造價企業資質,其資質等級核定為乙級,設暫定期壹年。
2.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營業執照應在有效期內且年檢合格。企業註冊資本金等應滿足所申請資質等級的要求,參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 。
3.企業章程復印件;
包含章程修正案,需蓋有工商局檔案查詢專用章和企業公章。
4.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材料復印件;
需蓋有工商局檔案查詢專用章和企業公章
5.股東出資協議復印件;
需蓋有工商局檔案查詢專用章和企業公章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復印件,有職稱的,提交職稱證書復印件;
7.技術負責人任職文件、身份證、職稱證書、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復印件;
企業技術負責人應滿足所申請資質等級的要求,參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9號)
8.註冊造價工程師身份證、職稱證書、造價工程師註冊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退休人員需附退休證明材料復印件;
註冊造價工程師信息應與註冊執業人員壹覽表信息對應;以人員為單位整理相關資料、順序同《申請表》中人員填寫順序。註冊造價工程師應註冊在本企業,且證書應在有效期內;造價工程師可等同於中級職稱人員申報,如沒有中級職稱,需要企業聘用該名造價工程師為本企業的工程師,並申報工程師聘書。
9.造價員身份證、職稱證書、造價員證書、勞動合同復印件,退休人員需附退休證明材料復印件;
造價員信息應與專職專業人員壹覽表信息對應;以人員為單位整理相關資料、順序同《申請表》中人員填寫順序。《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證書》中工作單位應為本企業,且證書應在有效期內;造價員(出資人除外)不得超過60周歲;已取得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尚未註冊的,可作為造價員申報。
10.人事代理(托管)協議及《企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存檔證明》復印件;
由國家認可的人事代理機構與本企業簽訂的托管協議、《企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存檔證明》需加蓋人事代理機構印章。企業專職專業人員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協議應為有效期內的,《人事代理名單》應為申報日期前3個月內的。
11.《社會保險登記證》、《企業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及本年度社保繳費發票復印件;
《企業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表》需加蓋相應社保中心印章,內資企業的專職專業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須由本企業繳納,外資企業的專職專業人員的社會養老保險可由外資企業人員管理機構代為繳納。新設立企業需提供近2個月的社保繳費發票。
12.固定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
租賃合同或產權證明中的地址應與營業執照註冊地址壹致,人均辦公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另有辦公場所的,也應同時提供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和產權證明,多個辦公地點的辦公面積可以累加。
13.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14.投資方在其所在國或者地區的註冊(登記)證明、相關業績證明、銀行資信證明復印件;
15.經註冊會計師或者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投資方最近三年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投資方成立不滿三年的,按照其成立年限提供相應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