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房申請條件是:
(1)具有本市戶籍;
(2)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3)財產總額不超過財產限額;
(4)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5)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等。
2、法律依據:《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應當依據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選擇在地質條件安全可靠、環境適宜、公***交通相對便利和商業、教育、醫療、文化等公***設施及市政配套相對完善的區域,本著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充分利用儲備土地、閑置土地,挖潛利用存量土地和產業結構調整土地。
二、申請保障房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人填寫申請材料、到社區領表;
2、遞交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與申請表由社區審核;
3、審核通過交由辦事處、保障性住房中心復核並公示;
4、公示無異議辦理相關手續。
城鎮家庭、個人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賃補貼的,應當向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