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訴訟權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法律分析: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訴訟權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