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廣東省公安廳的統壹指揮下,惠州市公安局依法打掉以黃宜合、黃宜彩為首的涉黑惡犯罪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人。經初步查明,該犯罪團夥長期盤踞汕尾市城區壹帶,為非作惡,稱霸壹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和政治生態。為進壹步深挖徹查該犯罪團夥違法犯罪事實,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現向廣大人民群眾公開征集該團夥違法犯罪線索。
壹、凡是遭受過黃宜合、黃宜彩犯罪團夥不法侵害的單位、企業、社會團體、被害人及知情人,請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證據。公安機關將對檢舉揭發人員信息依法予以嚴格保密。對打擊報復舉報人、被害人、證人及其親屬的,依法從嚴懲處。
二、凡是包庇和縱容該犯罪團夥、參與該犯罪團夥犯罪的有關人員,應立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爭取寬大處理。凡是對犯罪嫌疑人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逃匿或者作假證明的,依法從嚴懲處。
三、凡是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其他方法掩飾、隱瞞黃宜合、黃宜彩犯罪團夥的資金、收益的,應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主動上繳涉案資金和收益。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人員,依法從嚴懲處。
四、凡是檢舉、揭發黃宜合、黃宜彩犯罪團夥犯罪並經查證屬實,以及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並經查證屬實,或者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將按照《廣東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群眾舉報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2014年12月15日起,經指定管轄,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黃萍、鄒少兵、楊麗芳和鄒振建等15人涉黑案開庭。
在壹審中,公訴方稱,本案第壹被告人黃萍系汕尾市城區榮泰實業有限公司股東、董事長,15人被指控罪名19項。其中,黃萍在汕尾市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形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