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法》規定,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應遵循專戶專存、專款專用的原則。銀川市將建立統壹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監管系統”),通過監管系統對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網絡化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選擇資信良好、具備保證資金監管安全等條件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監管銀行”),設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配合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業務。壹個預售項目只允許設立壹個監管賬戶。
對於預售資金的繳存和管理,《辦法》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項目銷售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監管賬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註明監管賬戶等信息,協助購房人將房價款直接存入項目監管賬戶,不得直接收取任何性質的房價款。購房人也應當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款方式及時限,將房價款直接存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載明的監管賬戶。監管銀行核實繳款信息後,向購房人出具繳款憑證。
值得壹提的是,《辦法》有壹定的適用範圍,適用於銀川市興慶、金鳳和西夏三個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使用及其監督管理。
相關部門表示,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主要是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的收存和使用進行規範,逐步有效地化解商品房預售資金潛在風險,保障預售資金合理使用,防止建設資金挪作他用導致後續建設和配套設施資金不足、出現延期交房甚至爛尾現象,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預售資金納入監管賬戶,同時強化對此類資金撥付的監管,是房地產領域的趨勢。從實際情況看,銀川今年出現了房地產炒作現象,此次出臺新政使得房地產市場更加規範,對於購房者有較大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