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相關監管部門可以對妳進行上述處罰。
2.《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
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檢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實行統壹配送經營模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由企業總部統壹查驗供應商的許可證和食品資質文件,並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所以,如果按照正常情況,妳下壹份工作要查妳的相關資質。如果沒有,當然不能擁有。(但還是有不正常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