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資源部文件
有媒體報道,近期自然資源部牽頭起草了《關於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範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並征求意見。文件提出:
要做好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統籌安排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發電項目布局,統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壹張圖”實施監管。
實行光伏復合項目用地差別化管理。光伏復合項目不得占用耕 地和林地,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農光互補”的有效途徑。使用農用地不超過項目總用地面積的50%,對其中的光伏方 陣、_用直埋電纜敷設方式的集電線路可不辦理用地手續。除樁基用地外,嚴禁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光伏方陣間隔 應合理設置,盡量避免對農業生產造成影響。大型光伏基地 項目及光伏復合項目的場內道路用地可按鄉村道路用地管理。
實施用地用林用草聯審機制。對於符合國土空間規劃 和用途管制要求、納入國家大型光伏基地建設範圍的項目, 各地要建立項目審批協調聯動機制,統籌保障用地用林用草 合理需求。用地審批中要嚴格執行《光伏發電站工程項目用 地控制指標》。
2、省級管理文件
1)江蘇省:全面摸底農光互補項目
2022年6月2日,江蘇省 自然資源廳下發《關於提供光伏電站項目占用耕地 有關情況的函》,要求各地級市提供以下材料,對轄區內農光互補項目進行全面摸底:
1)區域光伏電站項目數量和用地規模、占用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面積, 占用耕地、園地及養殖水面情況
2)從行業技術角度看,光伏板鋪設有哪幾種模式,每種模式對耕地種植作物類型有何影響,是否影響耕地產能(盡量用量化指標)。
3)是否出臺光伏用地相關規定或技術標準, 從耕地保護角度看,有何突出問題與意見建議。
可以預期,未來江蘇省的農光互補項目政策將收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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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省:停止壹切未開工項目建設
2022年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下發《關於請對存量光伏發電項目占用耕地情況進行摸底統計的通知》,要求:對已列入省年度計劃、尚未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存量光伏發電項目占用耕地情況進行摸底統計。
2022年5月11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自然資源廳 聯合發布《關於進壹步明確存量光伏復合項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提出: 對於“ 未形成工程實際占用的存量項目”要調整 項目建設地點、建設規模;無法調整的應申請取消建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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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嚴查農光互補,1月17日之後項目全面叫停!
這也意味著,未來河北省將很難再有“農光互補”項目。
3、河南省:光伏項目全面積按建設用地計算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 自然資源廳、發改委、農業廳、林業局聯合下發《關於嚴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的實施意見》,對光伏項目的用地,提出: 光伏項目, 使用農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如果全面積按建設用地執行,1)根本無法協調如此大規模建設用地;2)光伏項目根本就難以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因此,未來河南“農光互補”項目將很難開展。
4、山東省:停止占用耕地項目審批
2021年11月2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下發《關於對光伏項目用地進行核查的通知》,通知要求:
重點核查 2018年6月1日以來建設的光伏項目土地利用情況。並從即日起,停止光伏項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備案工作。核查光伏項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魯國土資規〔2018〕4號文件規定要求,是否履行項目建設方案和土地復合利用方案備案程序,永久性建設設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布設在農用地上的光伏設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壞耕作層、拋荒、撂荒、影響農業生產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