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這麽壹則消息,廣東省高州市雲潭鎮有壹位初中畢業的17歲女孩,因為被父母逼婚所以將父母舉報了。據女孩兒講自己初中剛畢業,由於春節疫情的原因在家裏沒法上學。她說自己曾考過高中,但因為某些原因被迫輟學。女孩兒說自己與被許配的男士相見不過十次,完全都是父母逼迫。並且已經籌辦婚禮之中,自己思考很久最終還是將父母舉報。逼婚這種事情我們北方的農村並不是很常見,現在的家長大都遵循兒女的意見,對於婚姻大事也沒有了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完全就是尊重自己家的孩子意見。當然不乏有壹些偏遠的地區老壹輩人還保留著傳統觀念。尤其是對於女孩子,父母覺得女生讀書沒有什麽用處,不如早早的嫁人闖蕩社會。這不僅僅是逼婚的傳統,還有著男尊女卑的封建習俗。有些人認為農村地處偏遠是個法律管不到的地方,所以說當地人的法律意識不完善,作為生妳養妳的父母,自己的命令必須要遵循。現在的孩子思想都很豐富,他們都有自己的主見,不會再像以前壹樣完全聽從父母的做法。尤其是婚姻大事,以後過日子的是自己這件事情必須要自己嚴肅對待,不能對別人的意見聽之任之。而且逼婚的現象現在已經被法律禁止了,舉報父母我認為也是合乎常理,屬於正當保護。現在的社會是男女平等,對於孩子的婚姻大事也應當由他們自己選擇,父母只能給予建議從旁協助,不可以強迫孩子做壹些不喜歡的事。在這個平等的社會,人身自由權尤為重要。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如果大家有什麽不同意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