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房屋出租,區分兩類情形,若雙方參與經營管理,租金屬***同財產,如僅為壹方經營管理的,租金為個人所有,個人財產購買債券,存款產生利息,屬於個人所有。個人財產購買了房產、股票,債券,基金,黃金、或古董等財產,產生增值屬於個人財產形態變化,歸個人,反之則為婚後自然增值。
婚前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不屬於***同財產。婚前財產婚後增值部分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除此之外,其余的增值都屬於夫妻***同財產,最明顯的就是房屋增值屬於***同財產,存款利息屬於個人財產。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在婚厚購買的例如黃金股票等所產生的利息跟價值都是不屬於婚前財產婚後自然增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壹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的婚前財產。
2、壹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壹方的財產。
4、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