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青島市審計局的主要職責

青島市審計局的主要職責

(二)起草審計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審計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制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審計工作計劃和年度審計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金融經濟及其相關的地方性法規;依法對直接審計、調查核實的事項進行審計和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者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對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以及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和處理結果的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市)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權限內作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市級部門(含下屬單位)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2 .區(市)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 .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

4 .以城投為主的城投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以及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6 .市政府部門和區(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其他單位以及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基金等相關資金和基金。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規定對市管領導幹部和其他單位負責人依法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財政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財政預算管理或者國有資產管理和使用以及其他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具體事項。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市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大案要案。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依法對社會審計機構向被審計單位出具的有關審計報告進行核實。

(九)配合區(市)人民政府* * *配合區(市)審計機關的領導;依法領導和監督全市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實施專項審計或者特定項目的審計調查,糾正或者責成下級審計機關糾正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各區(市)審計機構負責人。

(十)組織對市政府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對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外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

(十壹)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領域的應用,指導全市審計信息化建設。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審計署和審計署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