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指數公司於2010年12月28日正式發布中證商品期貨綜合指數、中證農產品期貨綜合指數、中證金屬期貨綜合指數、中證化工材料期貨綜合指數、中證能源期貨綜合指數、中證糧食期貨綜合指數、中證工業金屬期貨綜合指數、中證紡織材料期貨綜合指數以及中證油脂期貨綜合指數等9條商品期貨指數。
中證商品期貨綜合指數、農產品期貨綜合指數、金屬期貨綜合指數、化工材料期貨綜合指數、能源期貨綜合指數、糧食期貨綜合指數、工業金屬期貨綜合指數、紡織材料期貨綜合指數以2004年12月31日為基期,基點為100。中證油脂期貨綜合指數以2006年12月29日為基期,基點為100。
中證商品期貨綜合指數系列選取上市時間滿壹年的商品期貨品種的所有合約,采用持倉量指標對所有合約的收盤價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指數=報告期價值/基期價值*100
其中報告期價值=∑報告期品種計算價格*權重因子
成分品種的計算價格以當日上市合約的收盤價格用持倉量指標加權計算。為保證指數具有較好的代表性,中證商品期貨綜合指數設置20%和2%的權重上下限,即每壹品種的權重上限不超過20%,權重下限不超過2%。
指數計算過程中,對於非價格因素引起的指數點位變化,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包括但不限於每年權重定期調整、新品種上市、舊品種退市等情況。新品種上市滿壹年即可進入指數,如果新品種上市日期在每年十月第壹個交易日和次年壹月第壹個交易日之間(包括首尾兩天),則新品種進入指數與定期調整同步實施。舊品種退市當日立即調出相應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