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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統壹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這壹規定奠定了公務員工資制度的基本框架,為今後改革和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公務員工資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歸並簡化現行基本工資結構, 將基本工資確定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部分,適當拉開不同職務的工資差距;強化工資級別與待遇掛鉤;在清理整頓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自行建立的津貼、補貼的基礎上,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實行分類管理的工資制度,以適應公務員分類管理的需要;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和特殊崗位津貼制度。
目錄
壹、實施範圍與對象(壹)公務員職級工資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二)套改工資的辦法
(三)正常晉升工資的辦法
(四)新錄用人員工資待遇
三、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的實施(壹)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
(二)機關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三)正常晉升工資辦法
(四)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工資待遇
調整相關四、完善津貼補貼制度
五、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六、實行年終壹次性獎金
其他相關七、有關問題的具體規定
八、實施時間
九、經費來源
十、組織領導與實施這次工資制度改革
壹、實施範圍與對象 (壹)公務員職級工資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二)套改工資的辦法
(三)正常晉升工資的辦法
(四)新錄用人員工資待遇
三、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的實施 (壹)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
(二)機關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三)正常晉升工資辦法
(四)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工資待遇
調整相關 四、完善津貼補貼制度
五、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六、實行年終壹次性獎金
其他相關 七、有關問題的具體規定
八、實施時間
九、經費來源
十、組織領導與實施這次工資制度改革
展開編輯本段壹、實施範圍與對象
公務員工資改制《國務院關於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的通知》 實施範圍與對象
(壹)公務員職級工資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1、調整基本工資結構。 公務員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 公務員級別工資標準表
資兩項,取消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 職務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壹個職務對應壹個工資標準,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準。公務員按所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歷。公務員的級別由現行15個調整為27個,取消現行級別。每壹職務層次對應若幹個級別,每壹級別設若幹個工資檔次。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 2、調整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 公務員晉升職務後,執行新任職務的職務工資標準,並按規定晉升級別和增加級別工資。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壹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職務對應的級別向晉升壹個級別,壹般每兩年可在所任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向晉升壹個工資檔次。公務員的級別達到所任職務對應最高級別後,不再晉升級別,在最高級別工資標準內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二)套改工資的辦法
1、職務工資。公務員按現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2、級別工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按現任職務、任職年限和套改年限確定。 3、現任職務,是指按幹部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任命的職務,以2006年6月30目的職務為準。2006年7月1日後變動了職務的人員,按6月30日的職務套改後,再按職務變動規定確定工資。 由領導職務改任同壹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由任免機關按幹部管理權限,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其應執行的職務工資標準。 4、任職年限,是指從正式任命職務當年起根據實際任職時間按年度累加計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適用這次工資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任職的人員,如實際任職時間沒有間斷,截至2006年的任職年限為11年)。 公務員在同壹職務層次擔任領導職務與非領導職務的時間,合並計算為同壹職務層次的任職年限。 公務員現任職務低於原任職務的,其原任同級職務和較高職務的年限合並計算為現任職務的任職年限。 5、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並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稱職的年限。工作年限,是指從本人工作當年起根據實際工作時間按年度累加計算至2006年的年限(只適用這次工資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參加工作的人員,如實際工作時間沒有間斷,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為11年)。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是指在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未計算為工齡的學習時間(只適用於這次工資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齡計算問題)。在校學習的時間以國家規定的學制為依據,如短於國家學制規定,按實際學習年限計算;如長於國家學制規定,按國家規定學制計算。出國(境)留學並在國(境)外取得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其未計算工齡的國(境)外學習時間可合並計算為套改年限。實際學習時間短於國家規定的相同學歷層次學制時間的,按實際學習年限計算;長於國家規定的相同學歷層次學制時間的,按國家規定的學制計算。 工作人員因公負傷治療期間、女職工產假及哺乳假期間,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的年限不予扣除(下同)。 6、任職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7、公務員按現任職務套改的級別,如低於或等於按原任低壹職務套改的級別,可先按原任低壹職務套改,在此基礎上高套壹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人對應的工資標準;如高於按原任低壹職務套改的級別,但級別工資額低於按原任低壹職務套改的級別工資額,可先按原任低壹職務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按現任職務套改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按原任低壹職務套改時,現任職務的任職年限與原任低壹職務的任職年限合並計算為低壹職務的任職年限。 8、公務員套改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低於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的,執行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的級別和級別工資額;套改的級別高於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定級的級別,但級別工資額低於定級的級別工資額的,可按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定級的級別工資額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2006年6月30日前已轉正定級的公務員,如所任職務低於同等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待遇所對應的職務層次,可按同等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待遇所對應的職務層次套改確定工資;轉正定級後可執行副科及以上職務層次工資待遇的人員,按任職年限5年以下進行套改(僅用於確定工資待遇,不作為確定職務的依據)。
(三)正常晉升工資的辦法
1、晉升職務增加工資。 公務員晉升職務後,從晉升職務的次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職務工資和相應的級別工資。原級別低於新任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晉升到新任職務的最低級別;原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以內的,晉升壹個級別。級別工資逐級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 2、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增加工資。 從2006年7月1日起,公務員年度考核累計五年稱職及以上的,從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內晉升壹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下壹次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級別變動的當年起重新計算。公務員晉升職務相應晉升級別時,如晉升壹個級別,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上壹次按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當年起計算;如晉升兩個級別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晉升職務變動級別的當年起重新計算。 公務員按套改辦法重新確定級別後,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並達到級別工資套改表規定年限的,可從達到規定年限當年的1月1日起晉升壹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以下簡稱為“滾動升級”)。滾動升級執行時間,按套改年限或任職年限確定。其中,職務未發生變動的,須按現任職務達到上壹級別規定年限或按原任低壹職務達到套改確定級別規定年限;晉升職務只晉升壹個級別的,須按原任職務達到晉升後級別的規定年限。按有關規定高定級別的人員,先按高定前的級別執行上述辦法,在此基礎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按上述辦法晉升級別後,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的考核年限從級別變動的當年起重新計算。 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及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後受處分(處罰)按規定須低定級別的人員,先按低定前的級別執行上述辦法,在此基礎上再予以低定。 此次工資制度改革後年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不稱職”或因受處分不評定等次的公務員,其確定“滾動升級”的規定年限須扣除被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或不計考核等次的年限。對考核不稱職而降低壹個職務層次或受撤職處分的人員,按新職務確定能否“滾動升級”。 公務員的級別達到所任職務最高級別後,年度考核累計五年稱職及以上,不再晉升級別,在所任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向晉升壹個工資檔次。 3、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從2006年7月1日起,公務員年度考核累計兩年稱職及以上的,從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壹個工資檔次。下壹次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工資檔次晉升的當年起重新計算。 4、其他。 公務員晉升級別相應增加級別工資時,如增資額超過下壹級別壹個工資檔差,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級別晉升的當年起重新計算;如增資額不超過下壹級別壹個工資檔差,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上壹次晉升級別工資檔次的當年起計算。晉升兩個以上級別時,逐級計算增資額是否超過下壹級別壹個工資檔差。 公務員晉升級別和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工資檔次在同壹時間的,先晉升級別,再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四)新錄用人員工資待遇
1、試用期工資。 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分別為:初中畢業生570元,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59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655元,大學本科畢業生685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710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77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按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參考錄用前本人工作經歷和錄用後擬任職務、級別,按照比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低壹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 2、試用期滿後工資。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合格後,按所任職務和級別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職務工資分別執行下列職務對應的標準:初中、高中和中專畢業生按辦事員;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合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按科員;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員;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員。級別和級別工資分別定為:初中畢業生二十七級1檔;高中、中專畢業生二十七級2檔;大學專科畢業生二十六級2檔;大學本科畢業生二十五級2檔;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級3檔;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級3檔;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級1檔。 其他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合格後,按所任職務比照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執行相應的工資標準。
編輯本段三、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的實施
(壹)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
1、調整機關工人基本工資結構。 技術工人仍實行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表
三項調整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兩項。崗位工資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工作質量確定,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三個技術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二個技術職務設置,分別設若幹工資檔次。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根據技術水平高低確定,壹個技術等級(職務)對應壹個工資標準。普通工人仍實行崗位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項調整為崗位工資壹項。 2、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 機關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壹般每兩年可在對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向晉升壹個工資檔次。
(二)機關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1、技術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技術等級工資。技術工人按考評(聘任)的技術等級(職務)執行相應的技術等級工資標準。 崗位工資。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檔次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套改年限確定。 技術工人的技術等級(職務)是指按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職務)考評或聘用規定,經考核聘用並兌現了工資的技術等級(職務)。只取得技術等級證書,單位未予聘用和兌現工資的,不作為套改依據;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從聘用或兌現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的當年起計算。經組織批準調動或調整崗位的技術工人,在同壹技術等級工作的年限,可以合並計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並計算的年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學徒期、熟練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術等級(職務)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計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術工人按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如低於或等於按原任低壹技術等級(職務)套改的崗位工資額,可先按原任低壹技術等級(職務)套改,再就近就高套人現任技術等級(職務)對應的工資標準。按原任低壹技術等級(職務)套改時,現任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與原任低壹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合並計算為低壹技術等級(職務)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資套改辦法。 普通工人的崗位工資檔次,按套改年限確定。套改年限的計算辦法與技術工人相同。
(三)正常晉升工資辦法
1、晉升崗位工資檔次。 從2006年7月1日起,機關工人年度考核累計兩年為合格及以上的,從次年1月1日起晉升壹檔崗位工資。下壹次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工資檔次晉升的當年起重新計算。 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後,崗位工資逐級就近就高套入晉升後的技術等級(職務)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如增資額超過按原技術等級(職務)正常晉升崗位工資檔次增加工資的數額,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晉升技術等級(職務)的當年起重新計算;如增資額不超過按原技術等級(職務)正常晉升崗位工資檔次增加工資的數額,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從上壹次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當年起計算。 2、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 技術工人晉升技術等級(職務)後,執行新任技術等級(職務)對應的技術等級工資標準。 3、普通工人經考核轉為技術工人後,根據本單位同等條件技術工人的工資水平重新確定工資。
(四)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工資待遇
新參加工作的工人實行學徒期、熟練期制度,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分別為:初中畢業生570元,高中、中專(含技校)畢業生590元,大學專科畢業生640元,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670元;學徒期、熟練期滿經考核合格,轉正定級工資按下列標準執行: 1、技術工人崗位。初中畢業生執行初級工1檔,高中、中專(合技校)畢業生執行初級工2檔,大學專科畢業生執行初級工3檔,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執行初級工4檔。 2、普通工人崗位。初中畢業生執行普通工1檔,高中、中專(合技校)畢業生執行普通工2檔,大學專科畢業生執行普通工3檔,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執行普通工4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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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津貼補貼制度
按照國家規定,在清理規範津貼補貼的基礎上,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崗位津貼制度。我省規範津貼補貼實施方案另行下發。省直機關按國家規定將部分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具體辦法在省直機關規範津貼補貼方案中明確。 (壹)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 地區附加津貼主要反映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消費水平等方面的差異。在清理規範津貼補貼的基礎上,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的方案國家將另行制定,適當時候出臺。 (二)完善崗位津貼制度 在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崗位津貼制度。國家對崗位津貼實行統壹管理。在清理現有各項崗位津貼的基礎上,對崗位津貼進行規範,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在國家統壹規範辦法下發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項目、標準和實施範圍執行。
五、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根據國家統壹規定和部署,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六、實行年終壹次性獎金
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在考核結果確定後兌現,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不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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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關問題的具體規定
(壹)軍隊轉業幹部按本人現任職務套改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如現任職務低於轉業時部隊原職務的,根據其現執行工資待遇對應的職務套改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執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工資標準。 (二)廣州、深圳市的公務員,按下列職務對應關系確定職務工資:市級正職、市級副職、局長、副局長職務分別相當於國務院部委的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處長及以下職務與國務院部委及省政府廳局的相同。級別工資按下列辦法確定:市級正職、市級副職分別按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套改,局長、副局長在分別按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套改級別的基礎上高定壹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相應的工資標準;處長及以下職務人員按國務院部委相同職務人員套改。 上述城市機關的巡視員、副巡視員,職務工資分別執行廳局級副職非領導職務、縣處級正職領導職務的職務工資標準;級別工資在分別按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套改的基礎上高定壹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高套入相應的工資標準。 省政府直屬副廳局機構的有關人員,工資改革時比照廣州、深圳的辦法確定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 上述高定級別人員調離此類單位或崗位後,按所在單位同等條件人員重新確定級別工資。 (三)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授予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且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按國家規定高定了工資檔次,仍保持榮譽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資的基礎上適當高定工資檔次,其中,原高定壹個職務工資檔次的,可高定壹檔;原高定兩個及以上職務工資檔次的,可高定兩檔。因不同事跡受過多項榮譽稱號且高定過兩個以上職務工資檔次的人員,其高定的工資最多不超過兩個檔次。因同壹事跡同時獲得多個榮譽稱號的,不得重復高定工資。 (四)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後,國家規定的浮動及固定工資政策繼續執行。在工資套改時,已經按國發[1993]68號、國發[1983]74號、國辦發[1983]40號、國發{1984]77號、勞人薪[1985]41號、勞人薪[1986j100號、勞人薪[1986]105號、人薪函[1992]7號等文件規定固定晉升工資檔次的人員,可在本人套改工資的基礎上高定壹個工資檔次。 (五)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受過行政處分或行政、刑事處罰人員工資套改問題。 1、受過降級、撤職處分的公務員,在套改確定的級別基礎上低定壹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低套入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如套改級別為本職務最低級別,在套改確定的級別工資基礎上低定壹個級別工資檔次。 2、受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機關工人,在套改的崗位工資基礎上降低三個工資檔次,崗位工資在第4檔以下的,執行最低工資檔次。 3、被判處勞動教養、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人員,處罰期滿由單位接收分配工作且仍在公務員管理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在按新確定職務套改的基礎上降低壹個級別,級別工資就近就低套人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後再低定壹檔,如套改級別為本職務最低級別,在套改確定的級別工資基礎上低定兩個級別工資檔次,級別工資檔次在3檔以下的,執行最低工資檔次;機關工人在套改的崗位工資基礎上降低四個工資檔次,崗位工資在第5檔以下的,執行最低工資檔次。 (六)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職審查的人員,暫緩套改工資,待審查結束作出結論後,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七)公務員在取取得國家承認的較高學歷後,如其基本工資低於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待遇的,執行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的工資待遇。 (八)這次工資制度改革後,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為基本稱職的年度,公務員不能計算為正常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機關工人不能計算為正常晉升崗位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九)若幹具體問題。 1、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公務員,在其工資辦法出臺前,暫按本實施辦法執行。 2、工資關系未轉入現所在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將工資關系轉入後,再參加工資改革。 3、實施公務員法後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範圍的人員,根據任免機關按幹部管理權限確定的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套改級別工資。 4、按照公務員調任的有關規定,從事業單位、企業調入機關的人員,根據調入後本人所任職務,結合本人實際情況,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級別工資。 5.截至2006年6月30目按規定應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除經組織批準留用外,均按退休人員相應增加退休費。
八、實施時間
改革公務員職級工資制、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制,自2006年7月1日起實施。
九、經費來源
這次工資制度改革所需經費,由財政負擔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
十、組織領導與實施這次工資制度改革
省直單位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組織實施,各市、縣(區)如何實施,由各市人民政府確定。工作人員增加工資,按幹部管理權限審批(附表七至九)。 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直接關系廣大機關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 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執行中央和省的政策規定,嚴肅工作紀律,不得自行其是,額外增加工資。同時,要切實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確保改革的平穩進行。本實施意見由省人事廳負責解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