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東營市財政局發布的《關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發放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中有明確規定:
可以領取補貼項目:
壹次性創業補貼、房屋租賃補貼、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個體工商戶升級為法人企業省級補貼。
申領範圍和條件:
(壹)壹次性創業補貼
下列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初次自主創業成功的,可申領壹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壹年的除外):
1.本市登記失業人員;
2.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駐東營大中專院校在校生;
3.外出務工連續6個月以上,返回祖籍所在地從事個體經營的本市農村勞動者;
4.自2012年1月1日起領取營業執照,進行稅務登記並辦理靈活就業登記且正常經營壹年以上的自助創業人員。
(二)房屋租賃補貼
下列人員在符合壹次性創業補貼申領條件的基礎上,可申領房屋租賃補貼(申領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壹年的除外):
1.“4050”人員、夫妻雙方事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下崗失業人員;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壹年以上的人員;
3.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和駐東營大中專院校在校生。
(三)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行政區域內可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招用人數申請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1.2012年1月1日後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5人以上,簽訂壹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辦理用工登記;
2.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補繳)滿3個月以上。
(四)個體工商戶升級為法人企業升級補貼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可申請個體工商戶升級企業法人省級補貼:
1.2012年4月1日後註冊,據申領時不滿兩年;
2.招用本市登記失業人員5人以上,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
3.按規定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補繳)。
補貼標準及申領程序等更多內容請查看:
/modules/dylss/upload/null/2014-06/201406171539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