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實質反映的是發行人與持有人之間的壹種契約關系,持有人向權證發行人支付壹定數量的價金之後,就從發行人那獲取了壹個權利。這種權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來某壹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購買/出售壹定數量的資產。
持有人獲取的是壹個權利而不是責任,其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契約,而發行者僅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獲得這項權利,投資者需付出壹定的代價(權利金)。權證(實際上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分別在於前者持有人所獲得的不是壹種責任,而是壹種權利,後者持有人需有責任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約,即必須以壹個指定的價格,在指定的未來時間,交易指定的相關資產。
權證的分類:
權證包括認股權證、配股權證、備兌權證和可轉換債權證等。
認股權證又分為認購、認沽兩種。
通俗地講,認購權證類似改革開放初期的自行車票、電視機票,持票可以用現金購買相應的商品。如果商品緊俏,價格不斷上漲,票也暴漲。相反,如果商品供應充裕,價格不斷下跌,票就如同廢紙。至於認沽權證是出售的票證,在現實生活中老百姓較難接觸到,但道理類似。因此,權證投資價值的體現,完全基於所對應股票價格走勢的預期上。股票看漲,認購權證就上漲,認沽權證就下跌。股票看跌,認購權證就下跌,認沽權證就上漲。只不過,權證的波動性較強,具有以小博大的特點,投機性介於股票和期貨之間。
我國證券市場第壹次發行權證是在1992年6月,出現暴漲暴跌,最終於1996年6月權證交易被叫停。目前權證成為股改對價的壹種方式重新回到證券市場,作為稀缺品種,依照“炒新”的慣例,去年下半年受到了市場的熱烈追捧。
根據交易所的有關規定,發行上市權證的標的股票應符合如下條件:最近20個交易日流通股份市值不低於30億元;最近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累計換手率在25%以上;流通股股本不低於3億股。上市公司發行權證的門檻較高,使得權證仍將維持小品種的特征,往往受到遊資的關照。
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已上市的九只權證,都是認股權證。五只在滬市,四只在深市。六只認沽權證,三只認購權證。根據香港證監會《到期時處於價內及價外的衍生權證的比例》的研究報告,55.4%的權證在到期日變成了廢紙壹張。由此判斷內地股市的權證在到期日時估計也會有壹半行權,壹半市場價格趨於零,即成廢紙。壹半權證的歷史使命是提供壹個投機的品種而已。
根據權利的行使方向,權證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和認售權證,認購權證屬於期權當中的"看漲期權",認售權證屬於"看跌期權"。現舉壹個認購權證的案例(見表1)。
投資者購買了1萬份該權證表明,他支付360元,就可以在6月16日至9月16日間的任何壹個交易日按0.78元的價格買入1萬份上證50ETF,由於該權證是按現金結算的,所以行權時並不會要求投資者掏錢出來購買ETF,而是根據行權時ETF的價格和行權價格進行差價結算。壹般來說,當上證50ETF低於0.78元時,投資者不會提出行使權利;只有當上證50ETF高於0.78元,投資者才會提出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