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每隔七天做壹次佛事,設齋祭莫死者,稱為“燒七”。“三七”即第三個“燒七”,也就是人死後的第二十壹天。“三七”亦稱“散七”,這夜,孝子擎香火,到三岔路口呼喊亡人姓名或稱謂,或上墳焚香接亡靈回家,家中設奠。也有“三七”由女兒或者兒媳辦理燒紙錢、燒香的說法。
燒七之俗南北朝時就已流行。自古以來,燒七成為喪葬禮儀中的壹俗,喪家逢七舉行道場功德,為亡者修福,俗信可以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獄。其活動頗多,而且有簡易與隆重之分。壹般是“三七”、“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
擴展資料
自古中國喪葬風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風俗,即:在墓公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序。(骨灰盒在殯儀館寄存的,只擺供品、上香、燒紙)。
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壹次紙,燒七次,過七殿,***七七、四十九天,此為燒七(也叫:做七)。
目前常常將做七改動為四次,即:壹七(被三天原墳所替代)、三七、五七、七七、(如今只燒單數,燒大七)。按喪事風俗,燒壹七、七七、以死者兒子為主,稱做:有頭,有尾;三七以死者兒媳為主;五七以死者女兒為主(燒五盆紙花)。
民政部- 頭七,喪葬風俗?也是中國的傳統文化
百度百科-燒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