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來瀘縣人員主動通過“酒城e通”,或聯系村、單位和酒店報備。各鎮、部門要通過交通卡口查驗、大數據推送、區域協查、社區排查等方式摸排,壹旦發現廣安市來瀘縣人員要立即按相關疫情防控要求上報並落實相關防控措施。餐飲酒店、商場超市、文化娛樂、賓館旅店、網約房等各類場所,要嚴格查驗健康碼、行程卡,發現行程卡有廣安市旅居史人員,立即向屬地村報告,並落實相關防控措施。
二、實施分類管理。
對近七天內有廣安市鄰水縣旅居史的人員,實施集中隔離,直到離開鄰水縣滿七天為止,第1、3、7天進行咽拭子核酸檢測,解除隔離時進行雙采雙檢。對近七天內有廣安市其他縣區旅居史的人員實施居家隔離,直到離開廣安市滿七天為止,第1、3、7天進行咽拭子核酸檢測,解除隔離時進行雙采雙檢。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集中隔離;對已劃為靜態管理的縣來瀘縣人員按照鄰水縣管控措施實施管控。
三、暫停涉及廣安市交通營運。
暫停目的地為廣安市的道路班線客車,立即暫停前往廣安市的包車服務、旅遊專線,各巡遊和網約出租汽車公司要積極動員營運車輛在此期間不前往廣安市。
四、嚴格責任追究。
請廣安市來瀘縣人員,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主動報備、核酸檢測、隔離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各行業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管理範圍人員密集場所健康碼和通信行程卡查驗。各單位要切實壓實主體責任,對7天內有廣安市旅居史的職工開展摸排、信息登記和健康監測,嚴格落實相關排查管理措施。對故意隱瞞旅居史、接觸史等情況,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造成疫情傳播、危害公***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