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目的及適用範圍
1) 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物盡其用;
2) 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申購、領用、發放等相關事項均適用於本辦法;
第二條 管理組織
1) 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耗材的采購、保管、發放、費用分攤及報銷
2) 各部門根據行政部領用標準提報並領取使用;
第三條 辦公用品的申請
1) 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據本部門需要填寫《辦公用品申購單》,經過部門經理同意後,轉交行政人事部。
2) 行政部根據個人辦公領用標準(公司自定,報總經理備案,並不斷優化提高)及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確認各部門領用數量,填寫《辦公用品需求匯總單》,報行政人事部同意後,轉采購組織采購進貨。
第四條 辦公用品購置
1) 采購購買到位後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
2)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行政部統壹采購。
3) 財務專用辦公用品由財務部自行執行采購,但申購、入出庫手續必須遵守人事行政部審批規定。
第五條 辦公用品的入庫
1) 倉庫根據《入庫單》所列物品與所需采購物品核對,並清點入庫,填寫《辦公用品庫存臺帳》。
2) 倉庫應每月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第六條 辦公用品的領用保管
1) 倉庫在入庫完成後,聯系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人領取。
2) 屬於需臨時支領的辦公用品,行政人事部按定額標準核定後領取,辦理出庫手續,填寫出庫單。
3) 對於大件器具類辦公用品,人事行政部應本著多人合用原則組織領用。
4) 如因工作調動或離職,須按公司規定將個人保管的所有辦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門繼續留用的,確定使用人後報人事行政部,便於行政跟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 機器耗材(配件)管理
1) 耗材、配件申請領用同辦公用品,可在每月《辦公用品領用申請單》中的填寫。
2) 計算機配件如鍵盤、鼠標等出現故障需要更換的,確認不能維修的,可到行政人事部辦理領用手續,並將已壞配件歸還行政人事部。
3) 對於打印機、傳真機耗材,各部門應本著節約原則,提前作出需求計劃,通知行政人事部;同時人事行政部作為管理部門,應對相應耗材的使用情況有詳細了解,對於常用、耗費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庫存。
4) 倉庫對以上機器耗材(配件)同時也應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第八條 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盤點及費用分攤
1) 倉庫每月末應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保證庫房物品帳務相符。
2) 倉庫在每月30日前應對辦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門領用情況,將費用分解到各部門,進行費用核定,填寫《辦公用品、耗材報表》,明確各部門費用。同時行政人事部將《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中的各部門費用抄送各部門負責人。
第九條 庫房管理:
庫房物品必須擺放整齊,非庫房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第十條 報銷:
人事行政部采購人員以《物品申購單》、《入庫單》、《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作為報銷依據進行報銷。
第十壹條 辦公用品領用
所有辦公用品都按“以舊換新”的方式進行領取(傳真紙、復印紙、便簽紙、鉛筆和各種膠帶等低值易耗品除外),無舊物時人事部行政拒絕發放新用品。
第十二條 相關說明
1) 對於不能按時提報辦公用品月度報表和申請表的部門,行政人事部有權認為該部門當月無辦公用品申請,不予采購相應用品。
2) 部門申請金額超過計劃標準,人事行政部有權取消相應金額的申請數量。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20XX年xx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