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健康”的定義的具體出處是阿拉木圖宣言。早在1978年,世界衛生組織在《阿拉木圖宣言》中,就把政策重點放在保障每個居民獲得安全飲用水、衛生設施、均衡營養以及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等與健康相關的社會政策方面。
“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提出,源於人們對決定健康狀況的各種因素的認識不斷深入。研究表明,決定健康狀況的因素,醫療衛生服務僅占8%,遺傳等生物因素占15%,超七成主要是生活方式和社會環境因素。
《阿拉木圖宣言》的具體內容。
《阿拉木圖宣言》茲堅定重申健康不僅是疾病與體虛的匿跡,而是身心健康社會幸福的總體狀態,是基本人權,達到盡可能高的健康水平是世界範圍的壹項最重要的社會性目標,而其實現,則要求衛生部門及其他多種社會及經濟部門的行動。
人民健康狀態、特別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以及國家內部現存的嚴重不平等,在政治上、社會上及經濟上是不能接受的,從而是所有國家關心所在。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人民日報新論:“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