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涉及六項內容: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納稅人每月獲得工資時,這些扣除項由雇主預先扣除,實現稅前扣除。納稅人因此能在當月即享受減稅福利,無需等到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制度設計減輕納稅人即時稅負,提高可支配收入,並簡化稅收管理流程,確保稅收優惠政策及時落實。
個稅的計算方式:
1、個稅起征點: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每月5000元;
2、綜合所得稅率:適用於工資、薪金所得,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分為七個級別,稅率從3%至45%不等;
3、專項扣除: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四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附加扣除;
4、綜合所得計算:按照每月收入減去起征點、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5、年度匯算:對於綜合所得,納稅人可以在年度結束後進行匯算清繳,以確保全年所得稅負與實際應繳稅額相符。
綜上所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作為壹項稅前扣除政策,包含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六項內容,旨在通過雇主每月預扣的方式,減輕納稅人的即時稅負,提升其當月可支配收入,同時簡化稅務管理,確保稅收優惠政策的及時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