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範新冠肺炎疫情通過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輸入風險,積極應對當前疫情形勢,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規定,結合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特殊形勢,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壹、落實提前24小時報備制度。凡從濰坊市域外購進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企業,須於貨物到達目的地或空進口集裝箱裝貨前24小時,在“山東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統”進行註冊報備。對於域外企業辦理進口手續後轉售我市並在我市首次開箱的,負責開箱作業的企業應當落實註冊報備主體責任,除能夠核實域外企業已經報備並如實填報“首次開箱卸貨地點”和“消毒單位“外,負責開箱作業的單位必須進行系統註冊和報備。
二、落實開箱作業檢測和消毒措施。開箱作業前,負責開箱作業的企業要對集裝箱門把手進行消毒。掏箱卸貨作業時,負責開箱作業的企業要自行或委托消毒實施單位按照相關技術指引開展預防性消毒,並按照當地有關部門組織部署,做好抽樣和核酸檢測工作,屬於同壹國家同壹方式連續進口貨物的,每個企業每3天抽樣檢測1次;其他情況,每批貨物都應該組織抽樣檢測。對銷售、物流企業從高風險國家進口大宗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在做好預防性消毒的基礎上,開展抽樣核酸檢測,檢測結果未出不得對外銷售。從濰坊市域外輸入的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已開箱的,接貨單位要查驗消毒證明;不能提供消毒證明或證明材料不全的,由接貨單位先行暫時封存,並報當地非冷鏈工作機構後,就地組織預防性消毒和核酸檢測。
三、建立企業進口貨物靜置期制度。企業接收進口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必須開箱後靜置滿10天方可投入使用。至本通告發出時靜置不足10天的,要靜置滿10天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強鐵路運輸進口集裝箱疫情防控。通過鐵路運輸的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進口集裝箱托運、轉運和承運企業要密切配合,在鐵路貨物運單“托運人記事欄”“承運人記事欄”標註“中歐或中亞班列貨物”。收貨人要按要求在“山東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管理系統”進行註冊報備,提貨時主動出示報備信息,後續要督促首次開箱企業提供消毒記錄、核酸檢測報告等證明材料後,及時上傳系統。首次開箱企業負責落實核酸檢測和預防性消毒措施。
五、加強個人防護和定期核酸檢測。嚴格落實從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和定期核酸檢測措施。在裝載、運輸、消毒、使用進口非冷鏈貨物過程中,要按照要求加強個人防護。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裝卸、集裝箱清理和消毒處理作業人員,作業期間每7天進行2次核酸檢測;運輸、儲存、加工、銷售企業直接接觸非冷鏈進口貨物的人員,作業期間每7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從業人員同時從事兩個以上工作崗位核酸檢測頻次要求不同的,檢測頻次就高執行。
六、嚴厲查處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行為。對不如實申報進口產品信息、不提前報備、不對進口集裝箱貨物進行預防性消毒、裝貨作業前不對空集裝箱預防性消毒、不按照有關消毒技術規範開展作業起不到消毒效果的、不對進口集裝箱貨物運輸工具消毒、不能提供消毒處理證明或記錄以及不按要求靜置等行為,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壹律停業整頓,公開曝光;致使疫情傳播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此前發布的關於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疫情防控通告內容與本通告不壹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歡迎廣大市民群眾積極向所在縣市進口集裝箱防控專班非冷鏈組舉報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行為。報備及舉報電話:
市非冷鏈組綜合協調部電話:5075606;
市非冷鏈組海關工作部電話:5075619;
市非冷鏈組民航機場工作部電話:5075618;
市非冷鏈組交通運輸工作部電話:2256853;
市非冷鏈組企業指導工作部電話:5075605;
市非冷鏈組檢測消毒指導部:5075615;
奎文區非冷鏈組電話:6028513;
濰城區非冷鏈組電話:8577722;
坊子區非冷鏈組電話:3315722;
寒亭區非冷鏈組電話:7251087;
青州市非冷鏈組電話:3091591;
諸城市非冷鏈組電話:6212429;
壽光市非冷鏈組電話:5230135;
安丘市非冷鏈組電話:4231536;
昌邑市非冷鏈組電話:7105639;
高密市非冷鏈組電話:2322040;
臨朐縣非冷鏈組電話:3219354;
昌樂縣非冷鏈組電話:6850810;
高新區非冷鏈組電話:8880648;
經濟區非冷鏈組電話:8085760;
濱海區非冷鏈組電話:5332088;
峽山區非冷鏈組電話:7769001;
保稅區非冷鏈組電話:8890870。
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