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市(不屬於個人自由行的城市,不能申請是辦理G港澳通行證)。對於不是49座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旅遊,可掛靠旅行社前往香港旅遊。去港澳旅遊,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港澳通行證。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港澳通行證,以及香港遊的簽註。
壹、個人自由行城市:
目前,香港特別行政區對來自大陸地區***49座城市的居民開放了"個人自由行",即戶口為這49座城市的居民都可以以"個人遊"的身份前往香港旅遊。這49座城市分別是:北京、上海、中山、江門、佛山、東莞、廣州、深圳、珠海、惠州、韶關、河源、湛江、陽江、汕尾、茂名、揭陽、汕頭、潮州、清遠、梅州、肇慶、雲浮、南京、無錫、蘇州、杭州、寧波、臺州、福建省的福州(僅限市區)、泉州、廈門、天津、重慶、成都、濟南、沈陽、大連、南寧、海口、長沙、貴陽、昆明、南昌、長春、石家莊、鄭州、武漢、合肥。
對於戶口是屬於以上49座城市的居民,可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來往港澳通行證》及個人赴港澳旅遊簽註即可。
對於不是以上49座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旅遊,可掛靠旅行社前往香港旅遊。
二、聊城市辦理港澳通行證:
1、辦理條件:
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團隊赴港澳地區旅遊。
16-60周歲居民,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可以由委托人代為申請。
註:山東省戶籍(除濟南市戶籍)居民赴港澳旅遊辦理港澳通行證的,只能以團隊旅遊形式辦理。
2、辦理材料:
①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②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③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④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⑤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⑥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⑦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3、辦理流程:
①提交申請:
申請人可先在網上提前預約申請,或直接到現場提出申請,並按照規定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準備好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
②數碼照相:
申請人需要提交本人數碼照片兩張,可直接在現場進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認可的拍照點拍照,需領取照片回執)。
③采集指紋:
申請人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進行指紋采集或者核驗指紋(左右手大拇指),16周歲以下的申請人是否采集指紋根據其監護人的意見確定,采集後拿號等待辦理。
④受理申請:
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出具繳費單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希望使用免登記自助通關,應同時簽署《免登記使用港澳地區自助查驗通道聲明》)。
⑤繳納費用:
申請人到指定窗口繳納辦證及簽註所需的費用,制證費用100元,簽註費用以簽註類型而定,並領取回執單。
⑥制作證件:
受理申請後,由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制作電子港澳通行證,並將制作好的證件送回接受申請的出入境管理機構。
⑦發放證件:
申請人在制證完成後,到辦理的出入境管理機構領取證件;若選擇快遞形式收件的話,只需等候快遞人員上門進行簽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