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交響樂包含四個樂章。
交響樂(不等同交響曲,交響樂與交響曲有區別也可以通用)是包含多個樂章的大型管弦樂曲,壹般是為管弦樂團創作。交響樂就是大型管弦樂套曲,從意大利歌劇序曲演變而成。“交響樂”的名稱源出於希臘語,意即“壹起響”。
至十八世紀後半期發展成為獨立管弦樂作品,通常包含四個樂章(有時冠以慢板引子),個別也有多於或少於四個樂章的。各樂章的體裁與奏鳴曲極似,只是規模較大,音樂主題有較大發展,管弦樂法也豐富些,適於表現戲劇性較強的內容。
交響樂隊是近代大型管弦樂隊,按規模大小,分為雙管、三管、四管,即小、中、大等編制。人數自數十至百余人等。通常由弦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等各組樂器組成。有時也根據作曲、指揮的創作意圖和具體要求,對樂器有所增減。
交響樂隊的形成
交響樂隊的真正形成是在近幾百年內,嚴格來說就是在維也納古典樂派所興盛的時期。在這之前,交響樂隊的結構組成並不完善,還只是壹些編制不全的管弦樂隊。如在海頓和莫紮特的創作中,樂隊的編制和規模也僅僅限於室內樂特征的小型樂隊。
交響樂隊形式和編制是在貝多芬的創作中達到最終完善的。如在貝多芬交響樂的創作中,雙管或三管編制的交響樂隊得到了基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