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淵博的胡適保持了舊時文人的習慣之壹:寫詩作詞。基本上是初到壹地遊覽要寫詩,送別友人要寫詩,壹天中有感而發也要寫詩,他與友人的很多書信往來就是討論互相寫的詩。胡適不僅是寫中文詩,他同時也寫了很多英文詩,當然他寫英文詩的頻率遠沒有寫中文詩的頻率高。胡適認為自己的詩和好友任叔永的文章是所有在美的中國留學生中最好的。胡適寫的詩詞發表的比較少,但是他寫的評論文章則常有發表。作為英文系的學生,他的英文寫作很有造詣,還在讀本科的時候,他拿過康奈爾英文系的征文獎Corson Browning Prize。他是第壹個拿這個獎的外國學生,當時多家報紙報道此事,轟動壹時。胡適在報紙雜誌上發表較多的是他對某事某壹篇文章的評論,通常是為中國做辯護。另外胡適寫信也非常勤快,據他自己統計,他在1916年內收到壹千二百壹十封信,寫出壹千零四十封信。
胡適在課余的大部分放在了世界學生會(cosmopolitan Club)上,這個組織由各國學生組成,主要是為了增進各國了解促進世界和平。胡適曾經擔任過該會的主席壹年(1913年5月至1914年5月)。另外胡適也擔任過中國留學生會東部會長,並且是留學生會會刊的主筆。
胡適在學生會的活動中慢慢鍛煉出了自己的演講才能。他生平的壹次英文演說是在1911年2月18日的中國學生會上做的,當天是輪到他值日,必須做壹個演說。之後他的演講水平逐步長進,到1914年5月10日胡適在雪城的世界學生會上做第壹次即興演講時,他就被雪城大學的壹位歷史教授譽為其生平所聞最佳演說之壹。此後胡適受邀做了各種演講,題目主要是中國國情和世界時局。據他自己統計,他在三年中的演講(1913-1915)超過70多次,胡適也經常在日記中表示對自己演講的得意之情。最能說明胡適演講水平的是這麽壹件事:1917年壹月費城Haverford College的校友會要辦年宴,本來請的是康奈爾校長Schurman和美國前總統Taft來做演講,但Schurman當時有事不能來,所以Haverford College的校長Comfort請胡適作為代替。其實胡適在1915年就在日記中寫道自己到處演講勞心勞力,決定以後盡量少做演講,但這他這次也知道Comfort校長對自己“異常優寵,卻之不恭”,於是他就前往費城以“美國能如何協助中國之發達”為題做了壹次演講。因為受邀演講和代表康奈爾參加學生會的會議,他經常在美國東北部做為期幾天的短途旅行。
除了同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胡適也在各種活動中結交了各國朋友。有壹次開會時他為自己結交的是各校第壹流學子而感到高興,當然他本身也受到這些壹流學子的認同。在他的日記裏可經常見到他與友人促膝長談至深夜的描述,他認為與朋友的這些精神交流是最令人神往令人愉悅的活動。由於活動積極,他在康奈爾時與許多知名教授關系密切,他還是康奈爾前校長Andrew White(也是康奈爾大學創始人之壹兼第壹任校長)的家中常客。1915年他受邀去時任校長Jacob Schurman家中見前美國總統Taft,並和Taft談了對中日關系的看法。(胡適認為“塔氏是壹個好人,惟不足任壹國之重耳”。)
胡適總是積極參加當地的政治社會事業,他說自己“每居壹地,輒視其地之政治社會事業如吾鄉吾邑之政治社會事業。以故每逢其地有政治活動,社會改良之事,輒喜與聞之。不獨與聞之也,又將投身其中,研究其利害是非……此種行為,人或嗤之,以為稚氣。其實我頗以為自豪。蓋吾人所居,即是吾人之社會,其地之公益事業,皆足供吾人之研究……”
可是胡適在1915年的時候覺得自己太過活躍,交友太廣,應酬太多,以至於沒有時間靜下心來做學問。所以他想搬到壹個大城市,比如紐約和芝加哥,有幾百萬的居民,他便可以藏身於此。這當然可以視為他從康奈爾大學轉到哥倫比亞大學的壹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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