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軍意思是原指結成同盟的軍隊,後泛指為***同目標鬥爭的友軍或友好力量。解釋原指結成同盟的軍隊,後泛指為***同目標鬥爭的友軍或友好力量。
軍隊也稱為武裝力量,指被授權使用致命武力及武器,來保護其國家人民的利益的常規武裝力量。軍隊的任務壹般會是保護國家及人民,以及對其他國家發動戰爭。也有些國家的常規武裝力量不稱為軍隊,例如日本自衛隊、德國聯邦國防軍。
軍隊大約由陸軍(或包含憲兵)、海軍(或包含海軍陸戰隊)、空軍(或包含防空部隊)等軍種所組成,有些還包括特種部隊、戰略導彈部隊、太空部隊、電子戰部隊等。並在軍人之中劃有軍官、士官、士兵等軍銜,軍隊可以利用國家義務役或者募兵來補充兵源。
基礎設施
軍隊在社會中還有其他的機能,包括推動政治議程、保護經濟利益、內部的群眾控制、建設、緊急事件的處理、社會儀式、守衛重要區域等。軍隊也會有獨立的次文化,也可能會發展其獨立的基礎設施,可能包括住宅、學校、公***設備、食物生產及銀行等。
約於公元前4世紀至前6世紀初,古代埃及、蘇美爾、阿卡得、烏爾、巴比倫、赫梯、亞述、烏拉爾圖、印度等早期奴隸制國家出現了軍隊。作為掠奪奴隸、家畜和財產,鎮壓奴隸起義的工具。軍隊的成員主要是奴隸主和自由民,兵種主要是步兵,有的有車兵、騎兵,有的還組建了海上艦隊。初期使用木、石兵器,後來有了銅、鐵制冷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