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無論是買了,還是賣了個人信息,都構成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或者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都會被判刑的。但買賣信息是壹件很復雜的事情,基於不同的目的,涉及個案,需要具體認定。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公民個人信息 ,壹般包括姓名、住址、電話、身份證號、個人身份或房地產權證件復印件、個人履歷、病史等。總之凡是未經本人許可或者其他相關部門依法要求的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壹切個人信息均可成為作為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對象的公民個人信息的範圍。公民個人信息的範圍,應當從廣義上對其進行界定。所謂個人信息是指以任何形式存在的, 與公民個人存在關聯並可以識別特定個人的信息, 其外延十分廣泛 ,幾乎有關個人的壹切信息 ,數據或者情況都可以被認定為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第二百五十三條之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