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與已滿十六歲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犯罪,需依據當地法律規定而定。若雙方是完全自願的,壹般不構成犯罪,不需承擔刑事責任;但若因性關系導致女方身體傷害,如流產或影響生育能力,則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然而,如果是違背女方意願,強行發生性關系,則涉嫌犯罪,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因此,是否違法取決於女方的年齡、雙方是否自願以及當地的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中的年齡限制:
1、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民法通則,16周歲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2、性同意年齡: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性同意年齡有不同的規定,壹般情況下,未達到法定性同意年齡的未成年人不能合法從事性行為;
3、婚姻法定年齡:大多數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通常高於16歲,未達到該年齡的個體不能合法結婚;
4、刑事責任年齡:在刑法中,16周歲的個體已經達到了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但對於不同犯罪可能有不同的責任規定。
綜上所述,成年人與16周歲女孩確定關系的合法性取決於多個因素:包括當地法律對未成年人性關系的具體規定、雙方是否自願以及行為是否導致女方身體傷害。若行為違背女方意願,即便在某些法律體系中年齡符合同意的標準,也可能構成犯罪,需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壹)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