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集
a∪b在數學中是並集,是指a和b的並集,也就是指,給定兩個集合a,b,把他們所有的元素合並在壹起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並集,記作a∪b,讀作a並b。除並集外,數學當中還有交集。集合論中,設a,b是兩個集合,由所有屬於集合a且屬於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交集,記作a∩b。
並是加的意思,兩個集合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是兩個集合的並集。交是公的意思,兩個集合中的公***元素組成的集合是兩個集合的交集。性質不同。並集是兩個或多個集合所有的元素(重復的只取壹個)組成的集合,交集是兩個或多個集合***有的元素組成的集合。
若集合中元素個數有限,則直接根據並集的定義求解,但要註意集合中元素的互異性。若集合中元素個數無限,可借助數軸,利用數軸分析法求解,但要註意是否去掉端點值。
關於並集和交集有如下性質
A∪B=B∪A,A∪A=A,A∪?=A;若A∪B=B,則A∈B,反之也成立;若x∈(A∪B),則x∈A,或x∈B。若A∩B=A,則A∈B,反之也成立;若x∈(A∩B),則x∈A且x∈B。
例題1
求集合A與B的並集
①A={6,8,10,12}B={3,6,9,12}
②A={x|-1≤x≤2}B={x|0≤x≤3}
(過度)問題:在上面中我們除了研究集合A與B的並集外,它們的公***部分(即問號部分)還應是我們所關心的,我們稱其為集合A與B的交集。
公理
在公理化集合論和使用它的邏輯、數學和計算機科學分支中,並集公理是Zermelo-Fraenkel集合論的公理之壹。它聲稱對於任何集合A有壹個集合B,它的元素完全是A的元素的元素。
概念在Zermelo-Fraenkel公理的形式語言中,這個公理讀作:給定任何集合A,有著壹個集合B使得,給定任何集合x,x∈B,當且僅當有壹個集合y使得x∈y並且y∈A。
數學定義:任給壹個集合x,都有壹個恰好由x的元素的元素之全體所組成的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