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小型民營企業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1、工業的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2、建築業的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6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3、批發和零售業的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職工人5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4、批發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職工人數2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5、交通運輸和郵政業的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5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郵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1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6、住宿和餐飲業的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職工人數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擴展資料?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於2018年12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大對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支持,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信心;決定取消企業銀行賬戶開戶許可,壓縮商標專利審查周期,全面實施“雙隨機、壹公開”市場監管。
壹、要打造公平便捷營商環境。涉企重要政策制定要聽取企業意見並合理設置過渡期。按照競爭中性原則,在招投標、用地等方面,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和大中小企業壹視同仁。對民間投資進入資源開發、交通、市政等領域,除另有規定外壹律取消最低註冊資本、股比結構等限制。
二、要更大力度減稅降費,改進融資服務。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將支小再貸款政策擴大到符合條件的中小銀行和新型互聯網銀行。出臺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的指導性文件。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資審核。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規參與處置化解民營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
三、要維護合法權益。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對因法定規劃調整等導致企業受損的,建立補償救濟機制。任何政府部門和單位、大型企業和國有企業,都不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
百度百科-民營中小企業
人民網-李克強:加大對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支持